关于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5-23

关于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各专业技术人员: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为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要求,探索新形势下继续教育培训模式,提升学习培训效果,经省人社厅批准,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主办的“湖南人才市场公共教育网”(www.hnpxw.org)作为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即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时间或继续教育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认定初级任职资格需参加继续教育1年培训,硕士研究生初任中级职称需参加继续教育2年培训,评审中级职称需参加继续教育4年培训,评审高级职称(副高、正高)需参加继续教育5年培训。)

    二、2016-2017公需科目培训内容

        2016-2017年公需科目培训主题为《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30个学时。要求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学员登录单位或档案所属地湖南人才市场公共教育网市州分站点,填写个人真实信息注册、报名。

    四、学习方式

        学习采取在线学习的方式进行,在线学习为30学时(含练习)。学员通过网上注册,选择单位所属地,无单位的学员选择档案所属地凭借用户名或者个人实名身份证,登录所在地的湖南人才市场公共教育网市州分站点,进行在线学习。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在线考试的方式进行。学员在完成所选课程学习后,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必须在7天内完成考试。在线考试结果显示“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7天内另有2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合格后视为该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合格,经2次补考均不合格者或者在规定的7天内没有参加考试,视为继续教育成绩不合格,须另行缴费重新学习和考试。

     六、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的颁发

        公需科目培训结束后,学员在单位或者档案所属地的湖南人才市场公共教育网市州分站点提交证书申请,申请通过后,即可打印当年度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并由湖南人才市场公共教育网或市州分站点,将学员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统一填写,报送到省人社厅或市州人社局,审核颁发。

    七、培训费用

         每人150元/年(包括:培训费、资料费、办证费)。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96560   0731-85063707

         联系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

 

 

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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