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高校师德水平,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研究制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该《规范》于2011年12月30日由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以教人〔2011〕11号印发。《规范》分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6个部分。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概述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历史发展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一:爱国守法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一:敬业爱生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一:教书育人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一:严谨治学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一:服务社会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一:为人师表
高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
课程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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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锦宏
南通大学
教育学博士后,教授,硕士生导师,南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南通大学情感教育研究所所长;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员;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初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江苏省教育学会理事;江苏省心理学会理事;江苏省教育学会心理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南通市心理学会副理事长;南通市心理卫生协会副理事长;《教师教育与发展研究》杂志编委会副主任和主编。
丁锦宏
南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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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祥
盐城师范学院
副教授 教育学硕士。 科研情况:发表论文20多篇。论文《创新教育实施难的原因初探》,人大复印中心教育学2001年第五期全文复印。论文《现代教育呼唤学生自由》获全国教育学会论文一等奖。 主要研究方向:教育学 高等教育学主要任教课程:教育学 心理学 管理心理学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陈玉祥
盐城师范学院